一个篱笆三个桩,说的是出门靠朋友,但前提是得交靠谱的朋友。
今天这条新闻,晋江男子林某,帮朋友出气,竟然提议敲诈。逃亡后,和吸毒的杨某也互称朋友,在一次交易时被擒。这真是,换作交了狐朋狗友,既坑朋友,也被朋友坑。
朋友的老婆偷情,林某前去帮忙出气,拍下偷情男子的裸照,还让对方写下一张50万的欠条。
林某逍遥法外半年多后,因贩毒被抓获。日前,石狮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3万元。
目前,林某已上诉,此案进入二审程序。
37岁的林某,晋江人,无业游民,早年染上毒瘾。2011年,林某两次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
2008年,林某与杨某一起吸毒时认识,还曾两次卖给杨某冰毒。去年7月,杨某打电话给林某买冰毒,林某约他在石狮市区一宾馆交易,结果被早已等着的民警擒获。
警方一查,发现林某是一名在逃人员。原来,2011年10月的一天,林某还与朋友庄某(另案处理)等几人参与一起敲诈勒索案。
当天,林某正与庄某等人喝酒。突然,庄某接到一个电话称,有人见到庄某的老婆在晋江某酒店开房。听到这个消息,庄某当场怒气冲天,直奔酒店。
凌晨时分,几人打开房间门,果然看到庄某的妻子与柯某在房间内。当时,柯某刚洗完澡出来,被庄某一椅子砸去。林某等人也加入其中,对柯某拳打脚踢。
“我们要给他点教训。”
一阵殴打过后,林某提议。
于是,几人强迫柯某脱光后,用手机拍下柯某的裸照,让柯某写下一张欠条,赔偿庄某精神损失费50万元。林某等人在房内守着柯某,要他第二天叫人送钱来才放人,不料柯某最终逃出报警。庄某被当场抓获,林某等人逃跑。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