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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防疫新规实施 乱扔病死动物可罚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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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5-02 09:45:05  来源:大江网  

  如果乱扔染疫、病死的动物该怎么处理?答案是罚款。5月1日起,《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正式实施。今后,随意处置染疫、病死动物将受到处罚,乱扔病死动物最高可罚3000元。

  禁售无畜禽标志动物

  2013年3月29日,《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规定对实施强制免疫后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家畜禽标志管理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志,实施可追溯管理,而没有畜禽标志的动物,不得销售和收购。

  违反规定,销售、收购依法应当具有畜禽标志而没有畜禽标志的动物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乱扔病死动物可罚三千

  最近两个月,“黄浦江死猪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紧接着出现的H7N9禽流感疫情,更让大家意识到科学、规范处置病死动物,特别是染疫动物的重要性。

  如果在江西出现乱丢染疫、病死的动物事件最高可处以3000元的罚款。《条例》规定,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不按照国家规定处置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徐明)

责任编辑:金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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