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开瓶费”,一次次戳到消费者的痛处。消费者与商家间的“开瓶费”争拗,近年来一波接一波。
是“不好管”还是“不想管”?有关职能部门该如何平衡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许多群众热盼其能够认真破解“开瓶费”之类与民生关联密切的霸王行规问题。
杭州,“开瓶费”动辄四五百元
“开个酒瓶盖,动辄要收四五百元,这也高得太离谱了。”杭州一些市民说,消费者自带酒水,一般并不反对酒店收取“开瓶费”,但商家也该收得合乎情理。“带瓶100元的酒来,却要被加收比酒价本身更高的开瓶费,这简直就是‘开宰费’!”
记者近日察访了杭州的一些宾馆酒店,发现档次较高的酒店,开一瓶自带酒要收四五百元的“开瓶费”,一般中档的也要收取一两百元。杭州凯悦饭店的服务员说,收“开瓶费”是行规,全国都一样。
据了解,2003年5月,中国旅游饭店协会制定颁布了《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其中提到,饭店可以谢绝客人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等场所享用。由此,“谢绝自带酒水”渐成为全国餐饮业的行规。对于自带酒水者,收取“开瓶费”也就成了衍生出来的“正当收费”。
然而,这一“正当收费”却被指为“霸王行规”,遭到很多消费者的抨击。认为该行规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行业利用自身优势把不公平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但一些餐饮界人士认为,餐饮是个市场充分竞争的行业,如果餐饮行业没有一些像“谢绝自带酒水”的规矩,行业商家的利益又怎能保护?
消费者与商家各执己见。收取“开瓶费”在没有明文规定是合法或非法的争议中,逐渐演变成了一场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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