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解决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主体缺位的难题,确保宗教事务执法主体真正到位。自2010年9月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黔东南州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批准设置“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以来,在各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全州16个县市已有15个县、市设置了相应的宗教事务执法大队,占县、市总数的93.75%。含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在内全州共核定事业编制61名,人员落实到岗的有45人,占全州人员编制总数的 73.77%。
其具体情况为: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编制数15名,实际到岗9人。县市宗教事务执法大队编制数为5名的有凯里市、岑巩县、台江县等3个县市,编制数为4名的有黎平县,编制数为3名的有丹寨县、黄平县、镇远县、榕江县、雷山县等5个县,编制数为2名的有麻江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从江县、剑河县等6个县。15个成立宗教事务执法大队的县市中,人员编制全部落实到岗的有凯里市、丹寨县、麻江县、三穗县、天柱县、从江县、雷山县、台江县、剑河县等9个县市;部分落实到岗的有黄平县、岑巩县、镇远县、黎平县、榕江县等5个县;正在争取人员编制落实到岗的有锦屏县。施秉县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这些宗教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配备到位,进一步加强了我州宗教事务执法主体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黔东南州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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