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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民委(宗教局)五措并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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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7-09 17:05:22  来源:  

  近年来,黔东南州民委(宗教局)认真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公开服务承诺。为了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州民委(宗教局)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同时,在州级主要媒体公开向社会做出服务承诺,自我加压,承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承诺通过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承诺实行责任追究制,杜绝出现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自2012年以来,州民委(宗教局)对涉及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下放行政权力26项,完善服务事项3项,在涉及宗教领域原有的7项审批事项上,通过合并和裁撤,精简为5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服务项目办理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民族成分更改服务事项办理缩短到5个工作日。优化了办事流程,规范了审批程序,兑现了承办时限,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尤其在今年上半年,通过督促各县市民族局建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库,使各项材料的初审与上报大大提高了效率。

  规范政务公开,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州民委(宗教局)于2012年按照“人员到位、项目到位、授权到位、服务到位”的要求,在州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窗口,安排专职人员进驻开展工作。2012年行政审批绩效测评得分105.06分,列第五位。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事项574件,其中,民族成份更改340 件,民族教育资金项目审核申报124件,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审核申报107件,宗教事务行政审批项目3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在每月的州政务中心考核中排在前十名,并且获得了“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州民委(宗教局)网站是另外一个服务窗口,每天都更新、上传各种民族宗教动态,及时发布各种民族宗教政策文件、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审批程序、办事指南和结果告知。

  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以作风建设促进效能建设。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工作的新要求对州民委“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进行了清理,建立了《州民委“三重一大”事项一览表》,并报州纪委第一纪工委和州纪委、监察局备案。同时,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修订完善了班子议事规则、保密工作、信息工作、机关内部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规章制度。日常工作中注重纪律督查,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出工不出力现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脑网络管理,提高电脑使用效率。不定期对单位电脑进行清理,严禁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上网炒股、收听音乐、观看影片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建立绩效目标责任台帐,促进效能工作扎实推进。采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将效能建设与PDCA(计划、执行、检查、处理)戴明环管理方法结合,将“省民委目标考核任务”和“州直目标办绩效目标任务”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明确责任领导、负责人和台帐管理人,把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困难的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思路融入台帐体系,实施责任倒查机制,与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评优与奖惩挂钩。同时,明确1名总调度人专项负责抓好这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内部调度会议,以压力变动力,以责任促效率。(汤蛟)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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