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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公安系统出台改进作风十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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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2-23 09:56:49  来源:  

违反细则禁止性规定一律先免(停)职

  2月20日,黔东南州公安系统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0项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凡违反细则禁止性规定的领导干部,一经发现,先行免职。

  实施细则内容涉及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警车管理、严肃责任追究等10大方面,主要内容包括:调研指导原则上不听汇报,要实地查看、上门走访、面对面交流;严禁警车私用,严禁乱鸣警报器、乱鸣高音喇叭,严控警车开道;民警工作期间一律禁打麻将,工作接待一律在内部食堂进行,一律不准喝酒,超标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上班时间严禁在网上购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等。此外,一旦发现领导干部违反了细则的禁止性规定,即先行免职;普通民警违反则先行停职。

  为确保上述规定有效执行,黔东南州公安局纪委等部门组织督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的结果每个月通报一次。(吴远威 张柯尔 罗茜)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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