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剑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体民警日前放弃休息日,加强与派出所联勤联动,重拳出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1月13日,拘留了两名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人。
据介绍,当日该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树明带领执勤小组与岑松派出所在国道320线的岑松集镇联合执勤执法,着手整治道路交通秩序。13时许,执勤组民警在国道320线1823KM+600M处查获岑松镇巫亮村二组人雷勇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执勤民警立即采取扣留机动车措施并强制传唤违法行为人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雷勇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无牌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交通警察大队当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60元、并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当日被送往剑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下午15时,南哨乡联合执勤组在南哨至高定乡道16KM-18KM处先后查获南哨乡北鲁村四组人医董跃慧(男、17岁)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贵HG223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九当村二组人杨章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无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调查核实,杨章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期未上户,未投交强险的摩托车,县交通警察大队当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60元,并报请县公安局批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当晚被送往县拘留所执行拘留。董跃慧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期未检验,未投交强险的摩托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当即对其处以罚款660元的处罚,因其未年满18周岁,未报请执行拘留。(石庆伟 吴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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