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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新安凯客车8个月修4次 厂家称路烂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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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3-12 12:09:59  来源:新浪财经  



  行业规则

  厂商免费维修但不赔偿损失

  就李安兵遭遇的情况,记者还采访了销售其他品牌客车的经销商苏先生。

  他说,整个行业中,“8个月内大修4次,确实少见”。

  因为客车作为商用车,与一般家用车辆不同,是车主用来谋生的生产工具,具有很强的经济性,修理一次或停用一天,都会给车主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大修,由于需要时间较长,更会对车主造成巨大的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追偿。

  不过,按照目前的行业情况,客车厂商在销售车辆后,如果车辆出现问题在质保期范围内时,厂商会免费维修,否则车主自掏腰包。

  但对于维修期间的间接损失,不管车辆是否在质保期内,厂商都很难进行赔偿,最多只是协商后,进行少量补助。

  律师建议

  根据鉴定结果找责任方赔偿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客车行业中,遭遇李安兵这样的问题的消费者并不少,一旦遭受损失,消费者往往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佳林表示,李安兵在整个运营过程中,如果没有违规驾驶、不良维修等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何佳林建议,李安兵最好先申请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确定造成损失的责任方。

  根据鉴定结果,如果车辆维修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那厂商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就应当赔偿其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

  不过,何律师也表示,由于个人申请鉴定汽车质量手续复杂且费用不菲,大多数消费者难以取得鉴定结果,有的消费者甚至因此放弃走法律途径,自然也就无法得到赔偿。
 

责任编辑:谢星【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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