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民生连线

热搜: 黔东南人口 凯里的士 阿幼朵 苗乡侗寨

县市直达: 凯里 丹寨 麻江 黄平 施秉 镇远 岑巩 三穗 天柱 锦屏 黎平 从江 榕江 雷山 台江 剑河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连线新闻 > 维权参考 > 正文

幼童玩滑梯被抓伤小伙伴赔偿3000元
作者:发表于:2013-12-16 12:01:19 来源:京华时报 』

  原标题:幼童玩滑梯被抓伤小伙伴赔偿3000元

  两岁多的男孩儿明明(化名)玩滑梯时被一1岁8个月的女孩儿(兰兰)抓伤了脸,明明母亲作为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兰兰赔偿3000余元。

  明明诉称,2012年10月,明明被妈妈带至安贞社区公园内玩儿童滑梯,兰兰也在滑梯处玩耍,玩耍时明明被兰兰抓伤了脸。

  事发后,明明被带至安贞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面颊抓伤2处,抓痕3处,深及真皮下并遗留疤痕。明明母亲认为,此次抓伤给明明脸上留疤,后期还需治疗,故索赔医疗费、后期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余元。

  兰兰家长则否认孩子抓伤了明明,也不同意赔偿。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可认定兰兰抓伤明明的事实,但因后期治疗费尚未实际发生,该案不作处理;考虑到受伤部位在脸部,且明明年纪较小,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兰兰赔偿明明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000余元。(张淑玲)


[收藏] 责任编辑:

上一篇 :女子买房交易流产被诉 送17袋硬币当违约赔偿

下一篇 :宠物狗菜地撒尿 园主打伤狗主人赔偿13万元

相关阅读

维权参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