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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者为挽回女友感情 绑架杀害其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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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02 10:24:05  来源:海峡都市报  


  一女子是同性恋,从小把自己当男的,长大后与长乐一女孩谈恋爱,后这名女孩出国,两人感情发生问题。该女子便绑架情人年仅11岁的小堂弟,以此要挟情人回国。实施绑架中,因烦恼于小孩哭闹,她残忍地将这个孩子闷死,后装入麻袋沉河。近日,福州市中院判处这名“女同”死刑。

  今年25岁的林琳(化名)留着男式发型,从6岁开始就把自己当男孩看待,连周围邻居也误认为她是男孩,都叫她“依弟”。林琳不喜欢男孩,2004年左右和一个长乐女孩谈起了恋爱,两个人还以夫妻相称。一年多后,该女孩去了美国,从此她们之间就常常因为距离与一些小事在电话里吵个不停,女孩对林琳的感情也开始变样。

  为了挽回女友的感情逼女友回国,林琳预谋绑架与女友感情较好的女友堂弟以要挟女友。2011年11月20日中午12时许,林琳从福州驾驶租用的轿车,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黑色篷布袋前往长乐被害人家,并在途中从食杂店内购买了一捆透明胶带作为作案工具。14时许,林琳将女友年仅11岁的堂弟骗出。考虑到在美国的女友要到22点左右才醒来,于是她就载着被害人在长乐城关和文武砂兜转以拖延时间。当晚9时许,这个小男孩开始不断吵闹要回家,林琳便在路边停车,叫男孩不要吵闹,在制止无效且反抗愈加激烈的情况下,林琳遂捂住男孩的口鼻致其窒息死亡。之后,林琳用透明胶带捆绑被害人的双脚、双手、躯干及口部,并用篷布袋将被害人上半身套住,驾车至文武砂镇东岱村东山桥,将装有男孩尸体的袋子抛入河中。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被害男孩父母1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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