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眼下时节气温陡然升高,地铁内的猥亵案件也逐步增多。本月1日,一男子在7号线南陈路站对女乘客故意裸露下体,已被处行政拘留。轨交警方提醒,遇此情况应及时喝止并报警。
6月1日,在7号线南陈路站出入口处,3名女乘客正从地面走入地铁站,一名站在台阶上的男子突然冲她们露出生殖器。其中一名女乘客当场怒斥男子,并向周围乘客寻求帮助。男子见情况不妙,往地铁站内仓皇而逃,躲进了男厕所。3名女乘客一同追逐“露体男”,堵在厕所门口,并立刻报警。最终,将男子扭送给闻讯赶来的民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轨交警方提醒,此类情况多发生在客流较多时,遇到此类不耻行为,首先要当面喝止并报警,周围乘客发现后也应当一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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