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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男上演“跳楼秀”称身上有炸弹 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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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04 14:27:06  来源: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讯 因刚交往两个月时间女友提出分手,并对其避而不见。为达到见到女友的目的,在南宁做搬运工的王某爬上新竹小区对面的一酒店楼顶(详见本报4月13日报道),声称自己身上有炸弹,如再见不到女友,就引爆或者跳楼。在警方规劝3个多小时后,王某被民警控制带走。昨日,王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执行逮捕。民警告诉记者,这是南宁市首例采取过激方式威胁引爆炸弹导致当事人被逮捕的案例。

  民警告诉记者,王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当时整条新竹路全部被封锁起来,因为王某当时声称其身上有炸弹,引起周边的居民恐慌,并造成该酒店不能正常营业,还浪费大批警力和物力等社会公共资源。今年4月底,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依法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王某。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王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作出了批准逮捕王某的决定。

  在采访中,民警告诉记者,这起案例给社会上一些采取过激行为欲达到某种目的的人敲响了警钟。以往南宁市有些“跳楼秀”的当事人只是被警告教育或者行政拘留而已,并没有“入刑”。本来,像王某所采取的这种过激行为在社会上容易让人盲目去模仿,而现在王某这种行为涉嫌犯罪被逮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社会上所谓的一些“跳楼秀”敲响了警钟。同时,警方也提醒大家,当大家遇到什么问题或有什么心结打不开时,一定要通过合情、合理和合法的途径去诉求,千万不要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而触犯刑法而自食其果。
 

责任编辑:narina【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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