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7日,以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孙青友为组长的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联合调研组,在贵州省民委的陪同下,到黔东南州就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进行调研。
6日上午,调研组首先就凯(里)——麻(江)同城化建设发展状况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先后考察了解麻江下司镇古镇规划及建设情况;听取了凯里经济开发区规划方案介绍,考察了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参观了凯里民族文化园、凯里民族风情园、清水江风雨大桥、凯里一中开怀新校区、三棵树民族风情小镇和雷山西江千户苗寨;听取了有关部门的项目建设情况介绍,对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果有了初步了解。
调研中,全国人大民委法案室副主任梁庆指出,我国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坚持的多,完善方面研究不够,国发2号文件和自治州发展的实际要求,为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机遇,选择什么样的模式,黔东南州要率先探索,要把握时机,也要充分论证;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要考虑全国大局和三十个自治州因素,要在排除和规避法律障碍方面多研究,要充分论证少引起争论的模式,力求改革方案能尽快获得通过;要研究通过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以及多个代表团提出并附议等途径,争取中央和国家的重视、支持;行政体制改革必然会涉及行政区划的调整,这也是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要研究的重要内容。
下午,州委、州政府联合召开了“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委调研组赴黔东南州调研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汇报会”,州委书记李飞跃,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亮权出席会议,州委副书记、州长廖飞在会上《黔东南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冯仕文主持。
凯里、麻江、丹寨、雷山、台江等县市和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通过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的方式了解黔东南州“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后,调研组组长,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孙青友指出: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要看是否有利于自治地方的发展,要看是否有利于自治权的更好落实。孙青友表示,行政区划调整职能在国家民政部,但涉及到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问题,国家民委应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非常理解黔东南州及所辖县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的迫切心情,调研组回去后将加强与全国人大民委、国家民政部的沟通,加快对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
孙青友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抓住、抓好国发2号文件关于自治州行政体制改革的机会;二要加大对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力度,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三要加强沟通,不但要加强自治州辖区内部的沟通,加大向省委省政府的汇报、加大与省直部门的沟通,还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与三十个自治州的沟通;四要立足长远、慎重推进,要考虑改革的承受力,要考虑怎样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能因为改革改掉或削弱自治权,要考虑其他部门的争议和其他自治州的反映。
就黔东南州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州委书记李飞跃表示,调研组的指导和要求,为我州加强对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明确了方向,下步我州将加强四个方面的沟通,加强与全国三十个自治州的共同研讨,从法理上进一步深入研究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思路的可行性,做好利弊分析,不断深化和细化建议方案,按照规定程序不断推进自治州辖区行政体制改革。
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黔东南州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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