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10月11日从天柱县相关部门获悉,该县实行“阳光采购”共节约资金首次突破亿元,达到1.43亿元,节约率10.36%。
近年来,该县以财政资金“少花钱,多办事”为目标,不断拓展政府采购渠道,实行“阳光采购”,不仅确保了政府采购物品的质量,还大大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模式和规范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该县今年着力构建效能型政府,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标准化、网上竞价公开化,实行协议供货办法,加强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监管。目前,已征集计算机、教学设备、医疗器械、工程、综合等5个领域的政府采购专家87名。
据该县采购办负责人介绍说,县政府近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杜绝政府采购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坚持县纪委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真正实现了“阳光采购”。
据统计,该县10年来共审批下达政府采购计划724个,政府采购计划金额42338.94万元,政府采购合同签定金额37953.64万元,节约资金14385.30万元,节约率10.36%。(杨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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