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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出车祸 先做防护再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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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0-02 09:47:14  来源:  

 



交警在黎平县城休闲广场为行人宣讲和发放高速公路安全防范知识的情形。

  为确保“十一”黄金周的安全出行,杜绝高速公路次生事故的发生,省公安厅交管局于近日制定《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指导暂行意见》。黎平交警大队与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7中队干警日前走进黎平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为消防武警官兵和上街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安全知识专题培训。“高速路出车祸 先做防护再救援!”是中心内容。

  据黎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黎平县交警大队长周长宏介绍,随着黎洛高速已经开通、黎三高速动工导致黎平县境内车流量、道路交通事故及消防武警官兵面临的救援抢险任务会不断增加,消防官兵在对交通事故救援抢险过程中的应该注意事项,必须要掌握。一是必须统一部署,救援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指挥。到达现场后先找准被救援对象,观察被救援对象周围环境情况,找准最快的救援途径。二是救援安全距离的设置。普通公路白天在距现场50 -100米以外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提示来车方向驾驶人。高速公路白天距现场200米以外;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路白天距现场500米以外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提示来车方向驾驶人,从而保护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陆书明 陈家华 吴正琼 骆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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