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半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高污染、高能耗的小产能企业(以下简称“两高一小”企业)集中治理的安排布署,我局组织对全州辖区“两高一小”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完成了第二阶段相关工作任务。
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我局组织各县市针对江河湖库沿岸,高速公路沿线,人口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企业展开了全面检查。在第一次排查的基础上,经与州工信委进一步进行了沟通、核实,对我州不符合产业政策,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污,环保设施不配套、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企业再次深入细致地排查,通过进一步排查筛选,确定此次我州属于“两高一小”企业42家,在第一次核定的基础上增加了20家。经排查确定的42家企业中,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有29家,属于两高超企业有11家,未办理环评手续企业2家。对排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局采取了积极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根据职责函告州工信委,建议州工信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及时淘汰关闭;对属于两超的企业和未办理环评手续,依法责令相关县市下达停产治理通知和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我州“两高一小”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阶段工作,下步,我们将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州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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