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期间,为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州质监部门开展了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一是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州138家超市及商场销售的家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办理了备案、是否标注能效标识、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作假等违法违规作为。涉及20多个品牌的冰箱(柜)、洗衣机、空调、燃气热水器、电磁炉等多种用能产品。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能效标识未备案;2、冒用他人能效标识;3、无能效标识;4、用能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5、能效标识与备案显示不一致。涉案产品数量16台,货值金额1.6万元,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二是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检查了4家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其产品涵盖建筑安全玻璃、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等三大类。执法人员认真核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与其获得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允许的范围一致,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产品出厂检验是否进行且数据真实。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不能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检验记录;2、质量保证体系执行力度不够,对原料的进货控制力度不够,企业的出厂检验报告及记录不完整;3、一家企业因生产场所即将拆迁,故向认证机构申请暂停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4、一家企业生产场所正在拆迁,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因超有效期已被撤销,责成其待新厂房建成后重新申请。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向相关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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