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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委采取“五项措施”防治稻瘟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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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06 11:33:36  来源:  

  州农委采取“五项措施”有力防治水稻稻瘟病发生

  近期我州各地降雨频繁,稻瘟病发生危害较重。据州植保部门调查统计,截止8月21日,全州稻瘟病累计发生面积达73.10万亩次,其中:叶瘟中等发生,发生面积62.10万亩次;穗颈瘟发生面积11万亩次。天气预报8月下旬降雨偏多,有利于稻瘟病进一步加剧发生危害。为切实做好水稻稻瘟病防治工作,确保今年我州水稻丰收,黔东南州农委积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水稻稻瘟病防治工作取得胜利。

  一、出台《关于进一步抓好水稻稻瘟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黔东南农通[2012]89号)文件,要求各县市要充分认识稻瘟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稻瘟病防治列入当前农业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治责任到人,落实防治措施到位,确保水稻稻瘟病防治工作及时有效,最大限度降低稻瘟病造成的损失。

  二、抓好各项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工作,重点加强对水稻稻瘟病的监测调查工作,及时全面掌握稻瘟病发生分布情况,密切关注稻瘟病发生动态,根据稻瘟病发生规律,结合天气预报等因素综合分析,及时、科学、准确发布水稻稻瘟病情报,科学指导,抓住防治关键时期,及时开展防治工作。

  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横幅、植保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水稻稻瘟病危害性和防控技术的宣传力度,提高防治技术入户率和到田率,调动广大群众查病治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农户开展群防群治,提高防治覆盖面。

  四、充分利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在水稻破口期、齐穗期,抓住最佳防治时期,进行统一联片防治,提高防治效果。

  五、组织农户选用高效、低毒、安全的无公害农药进行抢晴防治,如:稻瘟灵(富士一号)、三环唑、咪酰胺等药剂进行防治。(州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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