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榕江县政府获悉,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发展,近日,榕江县出台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获县科技特别贡献奖将给予3万元奖励。
据介绍,榕江县出台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奖项设置、获奖条件、申报、推荐、评审、授予、罚则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奖项设置是“县科学技术奖”,它包括“县科技特别贡献奖”和“县科学技术进步奖”两项。“县科技特别贡献奖”可获奖金30000元;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至三等奖3个等级,奖金依次为15000元,8000元和5000元。该县地域内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公民或组织均可申报。
该奖励办法已于8月1日施行。(杨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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