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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车不慎撞死人逃逸 多警联合勘查10小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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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6-14 09:21:07  来源:  


  6月12日15时29分,施秉县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施秉往黄平路段的新桥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故,一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肇事车疑为黑色越野车或黑色轿车,已向施秉城关方向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启动逃逸事故查缉预案,秩序中队、双井中队会同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特巡警中队在各路口设卡盘查,同时通知沿途的甘溪派出所、镇远交警大队查缉;刑侦大队技术室民警也携带勘查设备前往现场协助勘查。

  事故现场位于五甘线100公里150米处,一中年男子仰卧路中,其头部左后脑侧裂开一个大口子,血肉模糊,已死亡。一辆红色摩托车倒在身旁,一辆牌号为贵HJ9717轻型普通货车(皮卡)停靠一旁,其车左后部有碰撞痕迹。经现场民警勘查,该男子致命伤形成应系其他撞击所致,而非撞在皮卡车或撞在地上致死,现场脑组织和头骨碎片呈散射状分布也支持这一判断。但现场地面、摩托车上均无其他车辆碰撞痕迹。

  经询问贵HJ9717驾驶员得知,约在15时27分,他当时在公路上正常行驶当中,前面行驶的一辆教练车突然刹车,他在及时刹车时听见车后传来碰撞的声音,感到车辆被撞。几乎同时,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对向飞速而过,同时一声闷响,就看见一个人和摩托车栽倒在马路当中,而那辆黑色车辆绝尘而去。经核对教练车驾驶人及乘员也证实这一情况,但均不能肯定黑色车辆是否撞击死者,也不知道黑色车辆车牌、品牌和车型。

  18时,案情一时难有进展,大队召集各组办案民警进行案情分析,并成立“6.12”事故逃逸案专案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殷贵平任组长,副大队长张彤彤任副组长,负责对该案件的侦破指挥。现场勘查民警将上述情况通报并分析:死者系其他车辆在其未坠地之前撞击头部致死,而且嫌疑车就是那辆黑色越野车;调取监控、卡点的民警称在15时37分一堵墙卡点拍摄到一辆牌号为陕AYZ159小型越野客车与目击证人描述特征相符,该车已经过镇远方向出城卡点往镇远方向行驶,其余过往车辆在时间和特征上均不符合。一致认定将该车列为重点嫌疑车展开查缉。于是,大队立即通报镇远县交警大队协查。18时20许,镇远县交警大队传来消息,嫌疑车在镇远出现并已控制。专案组立即抽调精干力量赶赴镇远,其余警力继续分头查找其它线索和对目击者的取证。

  20时,专案民警会同镇远大队民警找到陕AYZ159车驾驶人文某(男、53岁、陕西咸阳人)。经对该车仔细勘查,发现该车被冲洗过,在左侧后轮轮毂上有疑似人类断毛发多根,左侧后轮叶子板内衬上残留有类似油脂的不明组织(疑是人体组织)。但文某对民警提出的问题均不正面回答,支支吾吾,遮遮掩掩,非常可疑。办案民警对他欲盖弥彰心中已经有数,经技术人员当场提取痕迹后,将车、人带回施秉进行下一步侦查。

  大队一面收集外围(目击者、尸体勘验)证据,一面对文某展开突击审讯。在各种证据面前,加上政策攻心,于13日凌晨0时许,文某如实交代了他于6月12日15时27分许在五甘线100公里处撞人逃逸的具体事实,其所描述的经过与现场勘查、痕迹对比、证人所说均一致,此案告破。

  经查,6月12日,文某驾驶陕AYZ159小型越野客车沿五(里牌)甘(巴哨)线由黄平往施秉方向行驶。15时27分,行驶至100公里150米处,在与吴某驾驶的贵HJ9717轻型普通货车会车时,将与吴某追尾后腾空的驾驶贵H88083普通二轮摩托的周某(男,42岁,系施秉县城关镇新桥村一碗水组)碰撞,造成周某当场死亡。而事故后文某驾驶陕AYZ159小型越野客车没有停车查看、救援,而是迅速逃离现场。(唐光新 舒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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