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讯 日前,在麻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门前,中国人寿贵州黔东南分公司举办了一场小额信贷现场理赔仪式。
被保险人龙祖文于2009年8月30日向麻江县信用社营业部申请贷款35万元用于购买中巴车,经审核龙祖文符合贷款条件,麻江县信用社营业部同意发放贷款35万元,贷款期限3年。在发放贷款时,工作人员宣传动员龙祖文购买“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龙祖文在了解保险功能和意义后,主动投保“国寿小额借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35万元,趸交保险费3150元,保险期限3年,从2009年8月31日起至2012年8月30日止。
2012年5月18日,龙祖文在家维修房屋楼顶时,不慎摔下当场死亡。中国人寿麻江支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龙祖文身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其家属于2012年5月22日提交相关手续向麻江支公司申请理赔,麻江支公司高度重视此次理赔案件,及时向省公司上传相关理赔资料,省公司业务管理中心仅用3天时间(2012年5月25日)就作出同意理赔的批复。麻江支公司得到省公司业务管理中心批复后,经与麻江县信用社和被保险人家属联系,三方定于日前进行现场赔付。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