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施行电视电话会举行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12-20 17:31:06  来源: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施行电视电话会举行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颁布施行。12月19日下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施行电视电话会在州政府召开,州领导杨华昌、石干昌、莫章海、潘玉凤、唐斌、杨秀锡、姜学东出席会议。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干昌宣读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的决议》和州人大常委会公告。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玉凤对《条例》颁布施行作了说明,州交通运输局对我州农村公路概况做了全面介绍。

 

    州委副书记杨华昌在会上提出,《条例》的施行,是我州交通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条例》各项规定;要强化监督,确保《条例》得到贯彻执行;要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发展。

 

    州法院、州检察院、州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分会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凌忠云)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州第九次党代会预备会议召开
下一篇:中共黔东南州第九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组图)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