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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省长赵克志回5条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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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22 09:17:16  来源:  

 

    【网民留言】
  尊敬的赵省长;
    我们是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招录到基层法院、县级检查院的定向生,依照2009年招考公告:在定点的学习毕业后即办理录用手续。我们已经于今年7月毕业,大家多次催促相关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至今未果,因为闲赋在家已久,心里郁积不小压力,加上父母多不识文化,或以为我们被骗了,或催促我们另找出路,压力更大,盼省长关怀我们,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给我们办理录用手续为谢。深秋已至,气温寒冷,请省长多穿衣服以御寒。
  你的公民:刘昌海,刘凯等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10月20日,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办根据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毕业生录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黔政法〔2011〕161号)和省高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提供的毕业生名单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我省基层政法机关、2008年法院检察院系统部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学员录用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1〕431号)。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定向招录单位正在根据前述2个通知的要求,陆续开展办理毕业学员的录用手续。
  贵州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网民留言】
  我是贵州黔东南三板溪水电站库区移民.原行政村名(锦屏县河口乡文斗河边村).全村涉及淹没.已经外迁至其它乡镇.但是还有大约3000亩的山林和10来亩的农田没有被淹没.我们现在安居的地方距离库区老家地方有30公里.这样的距离造成我们对剩余的林地无法看管.更谈不上什么经营.现在我们都是在异乡他土买地建房.一点生活圆地都没有.这就实在是老话中说的远山不富人...........请领导对此事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仅对征收或征占的土地给予补偿,没有征收或征占的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发生变化。移民外迁后原来承包的土地,国家还没有明确给予补偿的规定,目前只有交回村组集体再行发包、承包户自愿流转或委托代管等方式。希望你对此予以理解,也可以到县、州或省移民部门咨询。
  贵州省移民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网民留言】
  赵省长您好!
    不知道这个流言您是否能看见!我是息烽县九庄镇的人,今年28岁,从15岁外出打工到现在一直在江苏省江阴市,目前在一家大酒店担任总经理。在江苏的这12年多的时间我回去过家里几次,每一次回去从一路到家里真的是感慨万千,两地的差距太大了,尤其是九庄山里的家里生活更是无法言语!我在15岁前深深的感受到家里的生活是多么的艰难,在自己的父母生病却无一分钱医病,只有眼睁睁的看着父母离开人世,如果当时我们的条件好一点我坚信他(她)们现在都健在。
  之所以这些年一直想回到家乡能为家乡的人民做点什么,哪怕是一点点、、、。但以目前来看在我们家乡的条件来看最优裕的条件就是地方大、宽好搞养殖,根据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健康的要求于来于高,目前的有机食物是人们推崇的。这个愚见也是本人的梦想,万分盼望领导的支持!!!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过近年的努力,息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步入正规化。根据现有政策,农村户籍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每年只需缴纳50元合作医疗金,住院病人可根据所住医院级别报销50%—80%的医疗费用。另外,大病救助体系在合作医疗解决部分医疗费用的基础上,还能为患者解决一部分医疗费用。
根  据国家土地使用有关规定及息烽县有关创业政策,在九庄镇发展养殖业有如下政策支持:一是土地使用政策方面,养殖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并需到发展养殖乡镇的国土所办理土地临时占用备案,土地临时占用相关费用可酌情减免。二是资金支持方面,对创业对象符合扶持条件的,可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金额8万—30万元。三是县有关部门及上级农业部门,采取培训或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的方式予以支持。四是息烽县引进的希望特驱公司落户九庄等乡镇,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肉鸡养殖,即农户自行集资修建鸡舍及配套设施,每套鸡舍不得少于300平方米,通过验收合格后,每平方米由政府补贴50元修建款,希望特驱公司免费发放鸡苗、药品、饲料及实施出栏回收。详情可来人来电咨询。咨询电话:九庄镇劳保所:0851—7651802,九庄镇国土所:0851—7651100,九庄镇农业中心:0851—7651428。
  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网民留言】
  赵省长:
  我是遵义县苟江镇桥头村村民之一,遵义县苟江镇系遵义县的偏远乡镇,现在本村村民面临征地农房的安置方案没有选择的困惑,当地政府能否下文只建房安置,不设置农民选择宅基地建房的方案,本人认为当地政府的行为违背了国务院规定:禁止把农民赶上楼政策之嫌。其结果加大了农民的以后生存成本和降低了农民现有的生活水平,更不利于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苟江镇桥头村位于遵义市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规定: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此外,根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苟江冶金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最少要达到1公里,在此范围内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
遵义县人民政府对苟江冶金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拆迁安置方式定为产权调换和货币安置。目前,遵义县人民政府正在对具体安置点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有建议可向遵义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网民留言】
  赵省长你好我是麻江是下司镇德新村人.现在房屋改造工程已经完工为什么还有小部分没做.所做工程就是为完工拿钱吗?部分老房屋本不漏雨可做完后到处漏雨.外墙粉刷改几天就开始脱落,有的完全没粉刷,有的只粉半截。刚开始有人下来检查就有时做的还好可到后没面就没人管了越做越差.原来说全做完可现在完工了还部份都没做老百姓十分气愤.还望省长您重视一下.平息百姓心里的怨气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反映的情况为麻江县下司镇清江村下坝自然寨(原名:下司镇德兴村)“凯麻高速公路麻江段沿线200米可视范围房屋风貌整治工程”,2011年6月1日启动,现已完成了76户87栋房屋的风貌整治,有9户因新建房屋未完成改造任务,针对该情况,麻江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9户新建房屋由户主自行组织进行风貌整治,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风貌整治奖励。针对网民反映的漏雨和外墙漆脱落等问题,麻江县政府将严格按照《验收工作方案》对所有已完成风貌整治的房屋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验收,确保风貌整治工程让群众满意。
  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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