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模式。黎平县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实施主体,通过委托市政园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照程序选择服务企业,采取将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中标服务企业承担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日常保洁、常规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管养(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公厕维护(公厕保洁)、垃圾中转站管理、垃圾清运及洒水降尘等工作,同时每年将环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坚持科学布局,合理设置指标任务。加强环卫作业过程日常监管,对服务企业人员配置、作业时限及落实清扫保洁制度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管理,各资源要素严格按照城市环卫保洁标准进行配置。按照城区功能规划配置,科学设置管理办公室、机扫部、清收部、保洁部、绿化部、市政设施维护部、车辆维修部等七个部门。严格督促人工清扫保洁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达到《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其他环卫作业以合同细则标准执行;严格落实井盖无缺失、移位、翻转等情况,井框盖无变形、破损、埋没,井框与井盖之间无突出、凹陷、跳动,水篦子无破损、位移,人行道路面保持表面平整、无积水,石板无松动、残缺,相邻石板高差符合标准要求执行;照明路灯主干路亮灯率达到100%,其他道路及公共区域亮灯率不低于95%,全面推进城区道路及公共场所环卫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落实。
坚持考核驱动,促进环卫管理规范化。制定城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和市政设施维护作业年度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开展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根据考核分值向委托方(环卫服务企业)支付费用,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每月足额支付服务费用;考核分值在85分(含85分)至90分之间(不含90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的95%;考核分值在80分(含80分)至85分之间(不含85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的90%;考核分值在75分(含75分)至80分之间(不含80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的85%;考核分值在70分(含70分)至75分之间(不含75分),支付当月服务费用的80%;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下,不予支付当月服务费用;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值均在70分以下,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服务权限。
下一步,黎平县将按照新发展理念及城市管理要求,不断探索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环卫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城市科学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环卫功能布局,努力打造出展现黎平发展实力、文明程度、整体形象“靓丽名片”,提升城市品质内涵,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自豪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旅游集散城市营造良好环境。
( 陆继安 欧阳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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