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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乡铁腕治酒驾副县处级以上领导酒驾要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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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25 14:00:22  来源: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唐光新)  素有酒乡之称的黔东南,从5月1日开始将从严整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悉,3月25日,黔东南州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20万份通告张贴在村寨、车站、社区。通告规定:

    凡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外,一律强制学习法律知识一个月,考试合格者才能领取驾驶证。

    一年之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凡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说情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从重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

    法院、检察院、安全局的政法干警(包括政法系统工勤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参照公安部“五条禁令”执行。

    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后,一律在州内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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