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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书记回复关于滑坡补偿款问题留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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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09 09:37:20  来源:  

 

     【网友留言】
    尊敬的廖书记:
    你好,我是一名在苏州读网络信息工程专业的大学生,因为专业缘故,我们都喜欢浏览各地网站,每当浏览到我们家乡黔东南的网站的时候,能看的就只有黔东南信息港和州政府的网站,每当看见家乡的发展和变化就会有一种自豪感,但是想了解其他行业的信息就找不到了,同学每次都用藐视的口气说道:“你们黔东南就是穷,政府机关单位连一个像样的网站都没有,你们还是一个小小的州勒,我们的整个省的政府网站覆盖面都比你们的大,就连作为对外宣传的宣传部都没有一个网站,差啊。”我听着这些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在我们黔东南真的就没有团队可以帮助我们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平台吗?就不能有自己的外宣平台吗?我们的家乡真的就这么穷这么落后吗?我认为不是,我也打电话回家给过在地方直局上班的父母,说我要帮他们单位免费做网站就当我的毕业设计,他们却都说有单位要给他们做了,但是单位领导不愿在这方面花钱所以就一直拖着,你要做就帮我们做一个嘛。我听了郁闷了很久,我们国家一直强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不愿花费这笔资金难道还打算在办公楼道上树一个公示牌?难怪大家说我们落后,原来不是资金和技术问题,是意识问题。我还有一周就要离开家去学校了,敢问廖书记,我们黔东南的网络宣传和电子政府什么时候才能和其他地区接轨?
    廖书记:期待你的答复,刚刚看了一下,我老家隧宁市政府的网站都是网站群的结构!黔东南能这样吗?


  留言回复:
    感谢你对家乡政府信息网站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网站工作,属于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州虽然是一个欠开发、欠发达的地区,但州委、州政府对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特别是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历来都十分重视,早在2007年初就明确提出了建设“数字化黔东南”的工作目标。2009年初,根据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建设思路,我州正式启动了政府系统网站群的建设工作,全州性的政府系统网站群正在逐步形成。目前,已经完成9个县子站的建设工作,争取年底完成州政府主站、16个县市及州直部门子站建设,实现政府系统网站群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的目标。我们知道,由于我州财力有限,我州现实施的信息化建设与发达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但我们有信心通过不断努力逐步缩小差距。 


    【网友留言】
    廖书记:您好,我是剑河新城的一位普通居民,居住在15号区老农行的楼上,我居住的这个小区百分九十的污水管道都是堵塞的,相关管理部门从没有人来查,我们又不知道去哪里反映,望您督促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时清理污水通道。


  留言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剑河县委、县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剑河县城管局正在对城区地势低洼处的排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


    【网友留言】
    敬的廖书记:你好!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历来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今天我们湖南省邵东市的客商到剑河县南加镇经商,发生了这样的一个事情,本来不想惊动你书记,但是实在不象话,不得不要你作主。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来到剑河县南加镇做生意(卖服装、皮鞋等),租门面开店维特生活,需要接南加供电所安装的电线,8月份供电所人员来收电费说,从本月(8月)起你们每个门面加收30%左右的门面电费,上面有文件规定(但不见文件)不交就切断线,9月我们无奈只好交了,每月100度电多交30度电的电费钱,交费时工作人员不打用电度数上电费本上,我们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打电费度数?我实际用的电费是多少?多交的是多少电费?他回答说你去问所长,我不清楚,态度极不奈烦,好象我们欠他什么,现在连本地的商住户也十分生气,目前南加镇的个体户约300户,有大部分是我们湖南、四川的客商在做生意,他们不欢迎,我们走人,这样我看你(南加镇)今后怎么发展。供电部门工作人员的态度实在令人担忧,请书记你纠正部门的不正之风,树立黔东南的良好的形象。


  留言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剑河县委、县政府进行调查处理。剑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供电部门人员到南加镇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的情况是: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的通知》(黔价格〔2009〕114号)精神,南加供电所于今年8月份对南加街上商业用电进行普查,要求经营户将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分开计算。在普查中,南加供电所依照黔价格〔2009〕114号文件精神提供了两种方案供用户选择:一是安装经营用电电表计费;二是不进行分表计量的,根据设备容量协商用电比例,执行相应类别的电价(即:按照总用电量的30%作为经营用电计算),并根据用户选择的情况在普查表上签字。由于大部分群众不愿意采用另外装表计费,因而南加供电所从今年8月份起,对经营户经营用电采取了按其总电量的30%计算(比如当月抄表为100度,则按照照明用电70度、经营用电30度计算电费),而不是每100度要多交30度的电费。由于县供电局营销系统只能打印出一表一价的读数,不能打印出一表多价的用户用电读数,再加上供电部门没有作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造成群众误解。对此,供电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素质培养,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建优质服务。

 

责任编辑:dreamlak【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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