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4年4月16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平、李某祥、卢某、潘某林、潘某斌五起危险驾驶案件当庭宣判,五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刑罚。
审理中,5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
从开庭到宣判约15分钟审理一案,庭审过程秩序井然、规范高效,用时短、流程快、效果好,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有效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提升了刑事审判速度。
近年来,黄平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积极探索“简案快审”新路径,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开庭审理的“一站式”办结理念,实现公正与高效的“同频共振”。
下一步,黄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刑事简案审理机制,在时间上做“减法”,在质效上做“加法”,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速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促进公平正义提速,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联动,以“小案件”推动社会“大治理”,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