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病急乱投医”,购买来路不明的“特效药”、“神药”,殊不知,这些“神药”可能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而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2019年,王某在贵州省
凯里市老街结识摆地摊卖药的陈某某(另案处理),陈某某向其推荐黄色粉末状痛风药,并互加微信。2020年,王某多次向陈某某进购痛风药14万余元。王某服用该药品后,认为该药品添加有激素药,在自己没有相关医师资格和执业资质的情况下,仍然向患者宣称该痛风药是纯中药合成的,治疗痛风效果好,并以100元30包、100元50包不等的价格销售到贵州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湖南省、江苏省等地。
2023年4月,有关部门对扣押的痛风“神药”进行鉴定,依法定性为假药。
天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非法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结合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广大消费者不要相信一些夸大疗效的“三无”药品,买药要从医院和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注意检查所购买药品的生产批号、成分、生产地等信息,若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