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梁正彪致辞)
(为司法绿碳实践基地揭牌)
据悉,该基地是贵州省首个生态环境司法绿碳实践基地。该基地覆盖整个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雷山、台江、剑河、榕江四县,立牌于风景秀丽的大塘镇九十九水库,是集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异地补植复绿、林业碳汇司法研究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绿碳实践地。该基地的建立,是黔东南州积极响应国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黔东南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又迈出了新的关键一步。
(司法绿碳实践基地揭牌仪式现场)
近年来,黔东南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多措并举,从“毁一栽N”补植复绿机制到探索“司法碳汇”修复方式,致力追求生态环境保护与“双碳”目标实现的多元价值,切实传递“保护者获益、破坏者担责”的正向效应。今年以来,雷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破坏生态环境认购“碳汇”案,发出了全国首份《碳汇认购令》和《碳汇认购协议司法确认书》,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省法院行文转发全省各级法院学习“雷山经验”。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正彪在致辞中指出,建立“生态环境司法绿碳实践基地”,是黔东南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政府支持黔东南州“桥头堡”建设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是黔东南州生态修复司法创新的升级版,同时,也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的又一次探索和延伸。
梁正彪强调,全州政法机关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完善森林碳汇在生态司法修复中的实践和林业碳汇认购替代修复模式,进一步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全力打造富有黔东南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全国样本”。
梁正彪要求,全州政法机关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谨遵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提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殷切期望,抢抓新的历史机遇,依法助力黔东南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为把黔东南绿水青山的“颜值”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价值”作出更大贡献。(图片:贵州日报 钱仕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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