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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黔东南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限延长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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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0 13:18:56  来源:黔东南人社  

  一、延长时间

  2021年度内失业的参保人员,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延长办理时限,申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二、申领条件、待遇期限、待遇标准

  (一)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一直未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2021年1月1日后新发生失业且解除劳动关系当月或上月失业保险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人员。

  (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之后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且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

  (三)待遇享受期限及标准

  1.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享受6个月,按月发放。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标准为600元/人·月;

  (3)失业保险缴费满5年以上(含5年)的,标准为1000元/人·月。

  2.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享受3个月,按月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
 

  三、申领途径

  (一)通过手机下载“贵州社保”APP申领(仅限安卓版操作系统);

  (二)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网上申领;

  (三)前往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大厅办理。
 

  四、特别提示

  以下三种情形不属于2021年度失业人员

  1.2021年12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目前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并办理停保的失业人员;

  3.2021年12月参保缴费2022年办理停保的失业人员。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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