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大学一年后,00 后被开除学籍。学生不服,起诉高校!
据上观新闻报道,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了一则裁定:驳回王某某的再审申请。
高中就读于衡水一中
却违规在贵州参加高考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2014 年 9 月,14 岁的王某某户籍从河北省秦皇岛市迁至贵州省贵阳市,于次年考入贵阳一所高中,并进行了学籍注册。
但是,他没有在这所高中就读,而是前往衡水一中学习。直到 2018 年 1 月,高考前最后一学期才回到贵阳。按照贵州省相关规定,王某某高中期间未曾在省内连续就读 3 年,不符合高考报名条件。
但王某某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获取了贵州省高考资格。王某某的《贵州省 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表》" 个人简历 " 一栏,填写为 "201508 — 201806 贵阳市 XXX 中学 "。
2018 年 6 月,王某某取得高中毕业证,并于当年 7 月被复旦大学录取。
入学一年,被高校开除学籍
王某某入学一年后的 2019 年 9 月 19 日,复旦大学收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通报,指出王某某存在的违规行为,建议复旦大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取消王某某的学籍。
复旦大学随即展开调查,衡水一中出具了情况说明,确认王某某于 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1 月在衡水一中就读。在听取了王某某的陈述和申辩后,经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复旦大学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作出《关于取消王某某学籍的决定》。
王某某不服,将复旦大学告上法庭。
法院:不符合诚信高考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 ( 四 ) 项规定,学校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 ( 二 ) 项也提到,"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 行为,应当如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其中,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就在于是否存在 " 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 " 的情形。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王某某是否填写有关衡水一中的学习经历,将直接改变高考报名的资格审查结果。因此,王某某填写的信息不符合诚信高考的承诺。复旦大学作出被诉取消学籍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并无不当。据此,法院判决王某某败诉。
王某某不服,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某仍然不服,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衡中校长儿子 " 高考移民 " 引热议
不久前,衡水中学校长儿子 " 高考移民 " 到西藏的消息,引发热议。
西藏阿里地区教育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河北衡水中学校长郗会锁之子郗某某因郗会锁援藏未满三年,其子虽具备西藏户籍,但不符合报考相关政策,已取消郗某某高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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