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宗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宗明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龙安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1〕9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龙安焕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正县级督学,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黔东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校长职务;
谭元炀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黔东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副校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王晓霞同志任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龙义禹同志任黔东南州就业局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肖启航同志任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黔东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王金召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就业局局长职务;
贺代明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正县级督学职务;
刘德卓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龙明光同志不再担任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黄 俊同志不再担任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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