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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悬赏通告这两人,速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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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30 14:29:33  来源: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任国军,男,汉族,1962年9月11日生,身份证号:522724196209113170,住凯里市文化北路5号13栋1单元8号。

  【未履行标的额】:31991732.87元

  【执行依据】:(2018)黔26民初147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

  12个月(自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任国军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任国军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被执行人】

  张金凤,女,汉族,1987年4月24日生,身份证号:52272419870420029,住凯里市迎宾大道49号御泉居7号楼24楼2407号。

  【未履行标的额】:31991732.87元

  【执行依据】:(2018)黔26民初147号民事调解书

  【悬赏期限】

  12个月(自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张金凤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张金凤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举报电话:

  0855-8536764

  18008559463(杨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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