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潘仁定以配偶患重大疾病为由,使用伪造的医院诊断证明书、收费票据等资料在黔东南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台江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9.2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2020年12月,潘仁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黔东南纪委监委网站
岑巩县一干部被处分
陈晓军任岑巩县农业局局长期间,于2015年3月至8月违规发放财务、检疫人员补助4.416万元;2015年9月至10月,在赴台湾开展生态农业考察交流和在北京参加农业产业培训期间,违规支付相关费用;2016年7月、10月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同时,陈晓军在任岑巩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20年12月,陈晓军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来源:凯里市纪委监委
雷山县潘社莲被开除党籍
2021年1月,潘社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潘社莲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凯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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