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安排以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2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和州庆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 7 天。1 月 19 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六、州庆:7月23日(星期四)、7月24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到工作衔接不断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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