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 11时05分,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农村片区永乐中队在开展日常街道巡逻整治时,接到指挥中心对讲机呼叫称,街上发现一辆号牌为贵HQ***0的白色轻型栏板货车停在信用社路段,司机先用身体故意遮挡车牌号,后来又换为桶盖来遮挡的违法行为。
接到出警指令后吗,巡逻民警及时赶到现场,通过询问货车司机得知,车子准备卸货,又担心卸货时违停被抓拍,为了逃避处罚,抱着侥幸心理就临时拿了块桶盖遮挡了车牌号。民警告知司机卸货的规定时间,并对他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杨某罚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杨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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