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1:周某珍,女,31岁,现住凯里市城西街道凯旋厂。1月21日自驾车回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过年。1月25日启程返回凯里,1月27日在大地春城和蝴蝶谷一带活动;1月28日20时04分至20时44分在国贸购物中心一带全程戴口罩活动;1月29日被通知前往水秀芸溪酒店进行隔离,2月1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2:吴某杭,男,11岁,现住凯里市城西街道凯旋厂,系病例1周某珍儿子。1月21日随母亲回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过年。1月25日随母亲启程返回凯里,1月27日在大地春城和蝴蝶谷一带活动;1月28日20时04分至20时44分在国贸购物中心一带全程戴口罩活动;1月27日-28日居家隔离;1月29日被通知前往水秀芸溪酒店进行隔离,2月10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居(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活动。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拨打当地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黔东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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