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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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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05 11:40:44  来源:黔东南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筑牢防线,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州人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州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州所有村寨、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州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坚决取缔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乡(镇、街道)备案。暂停各县(市)城区、乡镇赶集和农村酒席、斗牛等各类集会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需办理各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保障服务等事项的,尽量采取网上办(https://zwfw.guizhou.gov.cn/?areacode=522600)、远程办、手机办、微信办、邮政办等“非直接接触服务”等方式,减少外出行为。

  八、落实法人单位和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对其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否则,将依法追究法人单位和市场主体责任。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黔东南人民政府

  2020年2月4日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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