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回国投案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07-01 13:5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回国投案。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0日发布消息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追逃办和深圳市监委不懈努力,外逃18年的“百名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刘宝凤29日回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这是中共十九大以来第11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59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刘宝凤,男,1966年7月出生,曾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涉嫌挪用公款罪,2001年11月外逃。2001年12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02年4月,依法对其决定逮捕。2002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2018年1月,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移交深圳市监委办理。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刘宝凤归案再次体现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缉力度,深化金融、国企领域追逃追赃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尽快回国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7月一波新规与你我有关
下一篇:上海今起执行"最严垃圾分类";个人扔错最高罚200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