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机关查证,谣言信息最早由吴某(男,48岁,广东深圳人)在微信群中传播。在谣言扩散过程中,倪某(男,51岁,广东东莞人)对谣言进行加工,并在微信群中传播。新浪微博网络大V韩某某(男,52岁,北京人)对谣言进行转发,致使谣言信息进一步扩散发酵。
因涉嫌寻衅滋事,吴某、倪某、韩某某3人分别在当地到案,经公安机关审查,3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吴某在公安机关交代,他编造谣言的目的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信息获取能力,增加在好友中的谈资,遂将谣言发表在从事电子通讯行业的同学微信群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深圳龙岗警方决定给予吴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倪某在公安机关交代,因其所在公司是华为供应商,所以他对华为动态较为关注,看到相关谣言后,猜测被抓者为华为高层人员,遂将谣言加工后发送至微信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深圳南山警方决定给予吴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韩某某在公安机关交代,其在微信群中看到相关谣言后,未经查证就将谣言信息转发至多个微信群中,后发现信息系谣言,韩某某主动在微信群中致歉辟谣。北京警方依法对韩某某予以教育训诫,韩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将严格规范自身网络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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