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18日对南托街道牛角塘村原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拉练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朱拉练被判有期徒刑25年,没收财产1100万元并处罚金64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朱拉练利用担任牛角塘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私下收买、排斥异己、培植亲信等方式,长期把持基层权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国家集体资产,在牛角塘村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朱拉练职务侵占909万余元、挪用资金1500万元、贪污476万余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209万元、非法占用农用地175.647亩、诈骗专项资金42万元、寻衅滋事导致1人轻伤。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朱拉练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财产1100万元并处罚金640万元;监察机关依法扣押的574万余元折抵应追缴的贪污贿赂款项,继续追缴朱拉练贪污受贿款111万余元;责令被告人朱拉练退赔侵占款909万余元,退还挪用资金1500万元。(陈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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