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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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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3 16:16:4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新时代黔东南精神,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根据州文明委2019年工作安排,州文明委决定开展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推动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扶贫办、州国资委、州直机关工委、州委教育工委、州公安局党委、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凯里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黔东南州支队政治处。

  (二)协办单位:州融媒体中心

  三、奖项设置

  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脱贫攻坚模范”六类。每类拟评选2名,6类共表彰12名。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往届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全州道德模范评选,全国、省级身边好人可参加本届评选。

  四、评选标准

  (一)黔东南州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新时代黔东南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黔东南州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贏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6.脱贫攻坚模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大胆创新、带领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劳动致富,在全州脱贫攻坚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实施步骤

  1.发动群众推荐。9月上旬,主办单位成立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各县市及州直各系统成立相应组委会,启动推荐评选工作。并将本县市本系统的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9月10日前报州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各系统在本县市本系统媒体(或网站)发布信息,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的候选人。

  2.组织遴选推荐。各县市每类可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6类共推荐候选人不超过6名,州直机关工委、州委教育工委、州国资委、州公安局党委、凯里军分区政治部、武警黔东南州支队政治处推荐不限类别,可推荐候选人2名,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在引领社会风尚中发挥示范作用、获得多项荣誉的个人或团队可优先推荐。一般不推荐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市各系统活动组委会要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在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征求意见,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见义勇为类候选人须征求属地见义勇为基金会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须在本县市本系统主要媒体(或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4.推荐人选报送。公示结束后,确定的候选人经各县市各系统活动组委会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推荐表(附件1),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附红底一寸免冠彩照和2张生活照(注明姓名,不小于1MB) ;另附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各县市各系统推荐材料(推荐表(附件1)、推荐人选名单(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于10月10日前报州组委会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州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5.组织评选审议。10月中旬,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州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各系统推荐的人选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召开州组委会会议审议,确定拟表彰的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入选候选人名单。

  6.集中社会公示。11月上旬,在黔东南日报、黔东南信息港、黔东南文明网等州级媒体对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入选候选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行文命名奖励。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名单报州文明委审定后,以州文明委文件行文奖励,并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8.强化典型宣传。州融媒体中心加强对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的深度采访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道德模范在全州的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切实摆在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高效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2.严谨有序评选。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切实把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选出来,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重在宣传学习。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推荐评选表彰的全过程,引导人们自觉学习践行道德模范的崇高品质和模范行为,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水平提高。

  4.关爱道德模范。不断完善关心帮扶政策制度,坚持常态化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旗帜鲜明地捍卫他们的荣誉和形象,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鲜明价值导向。

  附件:第五届黔东南州道德模范推荐表

  黔东南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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