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是一句老生常谈的事情,但总有部分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在喝酒后仍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总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交警查获,但当被查获时,才知追悔莫及。
2019年5月12日晚21时24分许,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正在辖区天黄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车牌为贵E*****的轻型普通货车在进站时不服从交警手势指挥,强行冲关后被收费站卡口横杆拦停,当交警在检查该车时,发现车辆驾驶员潘某浑身酒气,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4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而驾驶员潘某一直对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存异议,高速二大队民警现场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驾驶员潘某的驾驶证后,带起至黄平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
经询问驾驶员潘某得知,其中午从家里开车去飞云洞赶会,玩到下午七点来钟时,和自己的老庚在路边狗肉摊吃狗肉时喝了两瓶啤酒,到晚上九点过,以为交警已经下班不会被查车,就开车回家,哪知道才到收费站就被交警查个正着。
目前,该案血液已经送检,等待检验结果出来后进行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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