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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组织管理 他们祭猪头来发誓 黔东南一涉黑团伙再次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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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30 12:28:27  来源:凯里快报  


  2019年3月27至28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王某, 林某贵、林某富、王某赟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部分被告人上诉案。



 

  庭审现场
 

  该案经锦屏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自2014年8月以来,被告人王某、林某贵等人,为强化所谓的“管理”“指挥”建立了“赤溪坪兄弟车队”微信群;祭猪头发誓,强化组织关系;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形成了车队成员必须服从队长的安排、队员之间要讲团结、车辆运输要上交管理费、不准插队运输、不准社区外的人员加入车队、实行统一车箱容量、统一到指定加油点加油、统一聚餐聚会、统一派车等组织纪律活动规约,该犯罪集团成员稳定、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十分固定。该犯罪集团倚仗车队人多势众,采取阻工、辱骂和人身威胁等手段,在赤溪坪社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敲诈勒索等11起犯罪活动。其中,采取以车或人阻止现场施工的危险手段实施强迫交易3 起;采取向施工方威胁排挤其他车队的手段实施强迫交易 1 起;采取向施工方威胁强行承包的手段实施强迫交易1 起;采取围堵执法车和威胁执法人员的手段实施妨害公务 2 起,公然挑衅国家公权力;采取威胁实施敲诈勒索 1 起;采取有组织地阻工实施违法事实 1 起;利用该犯罪组织势力和影响力实施违法承包 2 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现场
 

  一审法院对12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罚金不等的附加刑。宣判后,王某等6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该案上诉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履行职务,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上诉人及其他原审被告人的部份家属及旁听群众共计5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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