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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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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8 11:29:5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近日,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丹寨县水利(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祥镖以权谋私问题。2010年至2017年,曾祥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水利工程承包、验收结算过程中提供帮助,分别收受叶某3万元、何某3万元和林某3万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9.7万元;直接指定安排13个水利工程给自己亲属实施,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获利0.8万元。2018年12月,曾祥镖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资金被予以收缴。

  2.剑河县岑松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唐宏川收受药品经销商好处费问题。2012年11月至2016年11月,唐宏川在任岑松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药品购销业务中,为某药业有限公司药品进入岑松镇中心卫生院和药款结算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药品经销商好处费共13.51万元。2017年11月6日,唐宏川因犯受贿罪,被剑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8年1月13日,唐宏川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3.天柱县竹林镇地兴村党总支部书记李高灵以权谋私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在天柱县竹林镇地兴村某岩场已经支付给地兴村调解费的情况下,李高灵仍以调解员的名义,用领取工资、向岩场借款以及拉沙子抵款等形式,在天柱县竹林镇某岩场领取“报酬”共计8万元。2019年1月,李高灵被竹林镇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从江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储昌平以权谋私问题。2011年至2018年期间,储昌平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老板在承接工程、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75万元。同时,储昌平多次违规收取服务对象现金,共计7.3万元。2018年9月,储昌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被予以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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