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发布通知,决定将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山西省夏县等217个地区命名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将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吉林市等22个地区命名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贵州省清镇市、息烽县、玉屏县、德江县、三穗县、荔波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获评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遵义市获评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据了解,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旨在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2016-2018创建周期总体工作安排,经创建单位自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初评推荐和专家现场检查、社会公示等程序,239个地区被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是2006年国务院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唯一保留的表彰项目。2013年和2017年,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两次重新审批,都同意按标准继续严格开展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对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予以表彰。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表彰活动,并实施动态管理,发挥先进单位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切实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助推健康中国建设。(邵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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