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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原局长杨通钊等人未落实扶贫政策受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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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9 15:46:3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锦屏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原局长杨通钊,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默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问题。2017年2月,锦屏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为了完成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在上报2016年度易地扶贫完成搬迁套数据和搬迁入住率上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完成166套,虚报率为18.46%;入住虚报完成121户482人,虚报率为92.69%。扶贫政策在贫困户中未真正得到落实,侵害了群众利益。杨通钊、杨默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贵州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龙庆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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