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1月10日,我州召开全州“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潘黔昆主持会议,会上,州农委代表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全州“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推进情况,州国土资源局就全州“农地非农化”清理整治推进情况发言,州“大棚房”领导小组组长、副州长吴坦做工作部署和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以坚决的态度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事关耕地保护红线,事关粮食安全底线,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全面振兴大局,是守红线、守底线的重大行动,也是必须确保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从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大棚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从速推进清理整治整改,坚决完成好国家和省的这项政治任务。
二是再次组织开展“大棚房”清理排查“回头看”。各县市要迅速开展底数再核工作,对照“大棚房”三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问题清理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切实摸清底数,坚决避免和杜绝漏报、瞒报,确保在2019年1月12日前完成再次开展清理排查工作,同时,要将清理排查贯穿始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是准确把握政策,科学甄别研判,分类排查清理整治。把握好政策界限,区分问题性质,细化整治标准,视具体情况进行甄别判断,属于“大棚房”问题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拆除,尽快回复耕地生产功能,不属于“大棚房”集中整治范围的农地非农化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要依法依规定纳入国土部门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日常监管,依法依规进行整治整改。总之,就是要把握好政策要求,拿捏问题尺度,不搞“一刀切”。
四是全面彻底整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已经排查出来的“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涉及县市要进行深入研究,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治专班,以2月28日为整治整改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整治整改进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问题,清理整治后,按照“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全部退房还地,恢复用地功能。如有享受财政补助项目等情况的,要坚决追回。同时,要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工作标准、责任落实等,强化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副县长、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共46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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