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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短裙开出租”在西安咋就成了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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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31 06:44:42  来源:多彩贵州网  

  近日,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布18条管理规定和处罚惩戒措施。7月24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联合曲江整治办、交警、运政在大雁塔南北广场进行专项突击检查。发现一些出租车司机依然我行我素,存在“穿短裤短裙开车”的不良行为。执法人员表示:将严厉打击。

  此此出租车专项整治的启动,源于当地出台的一个新规定,在这个新规定里对于出租车驾驶员的衣着给出了具体标准:男性司机不能留胡须,不能穿短裤;女性驾驶员不能穿短裙,不能穿吊带裙。

  似乎,按照游戏规则进行集中整治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制度的规定是否合适?

  提倡衣着得体是需要的。可是要搞清楚一个问题,衣着得体的标准是什么,谁说了算?的确,在以往规定里,是有衣着方面规定的。比如到严肃的场所,不允许穿短裤,不允许穿短裙,不允许穿拖鞋。重要的场合的如此规定是相当合适的。

  但是,出租车的空间是不是属于“严肃的场合”,是不是属于“重要的场合”?很明显的是,虽然出租车也属于公共空间,但是这个公共空间,还够不上“严肃的场合”和“重要的场合”这个标准。出租车司机禁止穿短裙、禁止穿短裤,并不是最好的制度形式。

  从衣着是不是得体角度来说,笔者认为,短裤和短裙并不属于“衣着不得体”的范畴。假如说,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短裙、短裤出现在公共空间应该是存在问题的。那个时候,人们的认知不同,思想的观念不同,认为在公共空间“穿短裙、穿短裤”是不文明的,是低俗的。而如今则不同了,随着观念的更新,审美的进步,也就有了不同的认知。

  上世纪80年代,某地一位记者在上海市街头拍摄了几张“市民生活丰富多彩”的新闻图片,其中有一幅是“老年人跳交际舞”和“老年人跳迪斯科”的。记者将图片报给值班编辑的时候,值班编辑在签发单上写上了“不予刊发”的话语。编辑对记者说“这不是老不正经吗?”

  这位编辑有错吗?其实没有错,因为那个时候就认为“老年人跳交际舞”是不合适的,是不文明的,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而如今再看看,老年人就在广场上跳交际舞,谁还会说他们“老不正经”?

  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是良好的,然而夏日炎炎,出租车司机穿短裙和短裤,也是舒适的需要。关键的是,这违反了法律的那一条?其又怎么就不文明了?又是怎么低俗了?(郭元鹏)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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