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姜芳 整理)2018年6月5日,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和《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发布了《2017年黔东南州环境状况公报》。公告中显示,2017年,全州河流水质优良率为96.97%,黄平重安江河流水质总磷超标0.8倍,低于规定水质类别断面;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水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主要河流水质状况:黄平重安江大桥监测断面因受重安江(清水江支流)上游黔南地区磷化工企业大量含磷废水进入重安江,导致监测断面总磷超标,超标倍数0.8倍,低于规定水质类别断面。
2017年度,黔东南州主要河流“两江一河”共布设33个监测断面,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2个(其中:都柳江4个、舞阳河7个、清水江(含重安江、巴拉河)22个),水质优良率为96.97%,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都柳江(4个监测断面)和舞阳河(7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为100%,水质质量保持稳定良好;清水江布设的22个监测断面中,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断面有21个,优良率为95.4%,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清水江水质明显改善。低于规定水质类别断面1个(黄平重安江大桥),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造成超标的原因即受重安江(清水江支流)上游黔南地区磷化工企业大量含磷废水进入重安江,导致监测断面总磷超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2017年,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水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2017年,全州开展了16个县(市)的32个(26个地表水型水源地和6个地下水型水源地)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32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和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017年,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水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凯里市开展12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凯里市里禾水库、金泉湖水厂、普舍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龙井水厂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15个县28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监测一次, 23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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